• 学院概况
  • 师资队伍
    • 研究生导师
    • 教授
    • 副教授
    • 讲师
  • 本科生教育
    • 学院新闻
    • 通知公告
  • 研究生教育
    • 导师信息
    • 专业介绍
    • 招生工作
    • 培养工作
    • 管理制度
  • 教学工作
    • 实践教学
    • 教学新闻
    • 专业设置
    • 培养方案
  • 科研与学科
    • 学术交流
    • 科研管理
    • 科研项目
    • 科研成果
  • 学生工作
    • 阳光晨练
    • 社团活动
    • 学生科研
    • 日常工作
  • 招生就业
    • 专业介绍
    • 就业指导
    • 就业信息
    • 优秀校友
    • 招生计划
  • 继续教育
    • 政策法规
  • 样板支部
    • 首页
    • 支部简介
    • 党建活动
    • 党员服务地方先锋队
    • 组织机构
    • 理论学习
  • 实验室
    • 实验室安全
    • 规章制度
    • 新闻中心
    • 虚仿中心
学校主页| 首页
学校主页| 首页
  • 学院概况
  • 师资队伍
    研究生导师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 本科生教育
    学院新闻
    通知公告
  • 研究生教育
    导师信息
    专业介绍
    招生工作
    培养工作
    管理制度
  • 教学工作
    实践教学
    教学新闻
    专业设置
    培养方案
  • 科研与学科
    学术交流
    科研管理
    科研项目
    科研成果
  • 学生工作
    阳光晨练
    社团活动
    学生科研
    日常工作
  • 招生就业
    专业介绍
    就业指导
    就业信息
    优秀校友
    招生计划
  • 继续教育
    政策法规
  • 样板支部
    首页
    支部简介
    党建活动
    党员服务地方先锋队
    组织机构
    理论学习
  • 实验室
    实验室安全
    规章制度
    新闻中心
    虚仿中心

教学工作

  • 实践教学
  • 教学新闻
  • 专业设置
  • 培养方案
教学工作
  • 实践教学
  • 教学新闻
  • 专业设置
  • 培养方案
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工作 > 专业设置 > 正文

乐师-德顺源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的实践项目制度

作者: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21-03-20 11:23:4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乐山师范学院-四川德顺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实践教育基地的实践项目管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实践经验,特制定本实践项目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乐山师范学院-四川德顺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实践教育基地的所有实践项目。

第三条 乐山师范学院-四川德顺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实践教育基地的实践项目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实践项目管理目标

第四条 实践项目管理的目标是提供多样化的实践机会,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实践经验,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的提高。

第五条 实践项目管理的重点是加强对实践项目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实践项目的质量和效果。

第三章 实践项目管理内容

第六条 实践项目管理的内容包括项目策划、项目组织和项目评估等。

第七条 项目策划是指根据实践教育基地的需求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践项目的目标、内容、计划和预期成果等。

第八条 项目组织是指根据项目计划,组织学生参与实践活动,安排实践任务和时间,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第九条 项目评估是指对实践项目进行综合评价,评估项目的实施效果和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实践经验。

第四章 实践项目管理方式

第十条 实践项目管理的方式包括集中管理和分散管理两种方式。

第十一条 集中管理是指实践项目在实践教育基地内进行统一组织和管理,由指导教师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学生的指导。

第十二条 分散管理是指实践项目根据实际需求和学生的自主选择,分散进行,并由指导教师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章 实践项目管理责任

第十三条 实践项目管理的责任由乐山师范学院和四川德顺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第十四条 乐山师范学院应制定实践项目管理规定,明确实践项目的目标、要求和评估标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第十五条 四川德顺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供实践项目的资源和支持,为实践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实践项目制度的解释权归乐山师范学院和四川德顺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所有。

第十七条 本实践项目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乐山师范学院和四川德顺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双方协商一致,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乐山师范学院-四川德顺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实践教育基地

2021年3月20日


上一条:大学生实践安全培训和演练规定 下一条:乐师-德顺源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的评估与...

【关闭】

友情链接:

  • 绍兴文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 四川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 四川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 西华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 联系我们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 联系电话:0833-2277186 
  • 院长信箱:18804745@qq.com
  • 书记信箱:764301686@qq.com

乐师微信

乐师微博

©乐山师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